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》等相关文件规定,甘肃博克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。现将甘肃博克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基础信息
1、企业名称:甘肃博克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
2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620400MA73ERJP8N
3、法人代表:陈悦
4、地址: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白银金硕肥业有限公司院内
5、联系方式:陈总 18019321192
6、产品和规模:设计年产1000t苯并呋喃酮,2021产量为940.5吨。
二、执行标准
1、废气: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和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;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。
2、废水:废水污染物执行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8978-1996)中的一级标准。
3、噪声:厂界噪声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3类标准。
三、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
1、有组织废气
有组织废气包括水解反应废气、工艺有机废气。水解反应产生的氨气经三级水喷淋吸收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,处理效率为98%;工艺有机废气产生的甲苯废气经二级冷凝+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,处理效率为99.5%。
根据企业近期检测,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和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。
2、无组织排放废气
生产中所用甲苯、盐酸均用储罐密封储存,并采用泵输送物料,减少了溶剂的挥发,生产中加强对输料泵、管道、阀门的经常性检查更换,防止溶剂的跑、冒、滴、漏及挥发,可大大降低挥发性物料无组织排放。根据企业近期检测,甲苯、氯化氢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符合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。
3、废水污染防治措施
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设备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。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少、产生频次低且CODcr含量较高,不能满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,因此公司采用1套蒸发釜将每次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蒸干处理,不外排。生活污水可满足白银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水水质标准要求,且公司厂址在白银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之内,故生活污水依托白银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。因此,公司各类废水处理措施可行。
4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
高噪声设备主要是反应釜搅拌机、离心机、各类泵类、冷冻机等。噪声级均在80~100dB(A)之间,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,采取局部减振、隔声、消声等措施处理,尽量使设备置于室内。加强设备管理与维修,保持设备正常运转;加强厂区绿化;厂区合理布局,尽量避免高噪声源临近厂界,降低对厂界噪声的影响。根据企业近期检测,
5、固体废物
公司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蒸馏釜残渣、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废活性炭、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,其中蒸馏釜残渣、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废活性炭、废催化剂均为危险废物。
所有危废利用带有标志的专用容器收集后贮存于危废间,定期送有相关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。
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。
四、污染物总量达标放情况
污染物总量达标放情况一览表
排放物名称 | VOCs(t/a) |
总量控制指标 | 108 |
实际排放总量 | 0 |
达标评价 | 达标 |
五、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
1、公示时间:2022年5月30日-6月6日(共5个工作日)
2、联系人:陈总 联系电话: 18019321192
2022年5月30日